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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驾猛于虎,警惕那些麻痹神经的日常药物
元旦小长假即将开始,有车一族纷纷准备踏上自驾之路。人在旅途车在路上,驾驶安全已成为出行的第一要义。在各种威胁驾驶安全的因素中,“药驾”成为容易被大家忽略的一项。诸多事实证明,药驾的危险性并不亚于酒驾。
小小药丸威力大,害人害己危险多。虽然法律上并没有针对“药驾”相应的检测和处罚标准,但事关生命安全,了解有关“药驾”的相关知识,未雨绸缪方能平安出行。
此前,世界卫生组织列出了7大类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,并提出在服用上述药品后应禁止驾车。这7大类药品包括: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、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、止痛类药物、兴奋剂、治疗癫痫的药物,以及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药物。
感冒药:大多数感冒药都含有抗组织胺类药物,不良反应有嗜睡、困倦、视力模糊等,会影响驾驶。药物有感冒清胶囊、鼻炎康片、维C银翘片、速效感冒胶囊等。
镇咳镇痛药:镇咳药有致疲劳倦睡作用,安定、氯硝安定、佳静安定、苯巴比妥等药物有镇静催眠作用。
抗菌药:使用庆大霉素、链毒素等氨基糖苷类抗菌药,常有头痛、耳鸣、耳聋、视物不清、颤抖等不良反应,驾车时慎用。
降血压药:降压药如心得安、利血平、硝苯地平等有引起嗜睡、头痛、眩晕和低血压反应等,不利于驾驶安全。
天麻和人参:天麻含有天麻素,有显著的镇静催眠作用;人参有抗疲劳作用,但长期使用易出现烦躁不安等现象。
法律:尚无规定无法进行检测处罚
从交管部门了解到,平常不乏因“药驾”而引起的交通事故,但目前交通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应的规定,也没有检测方法和标准,无法就“药驾”进行处罚。正是由于“药驾”无明确检测和处罚标准,感冒或感冒后开车大有人在,因感冒或药物副作用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:“饮酒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,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,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,不得驾驶机动车。”该规定只是强调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,尚未对其他很多可导致驾车意外的药物进行强制性限定。
防范措施:
施杜绝小药丸左右驾驶神经的根本措施在于生病服药期间不驾车。如果生病了必须服药驾车,则应注意以下几点:
主动表明身份:看病时主动表明“我是司机”,请医生尽量避免使用会对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。普通常见感冒,最好选用中成药,或不含抗组胺药成分的,比如白加黑中的“白片”。
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:驾驶者服药时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商品标签,特别是用量、禁忌症和副作用等。
不可超剂量用药:若自己买药,种类越少越好。对已知有不良反应但不得不吃的药,开车前减半量服用,等休息时再补足全量,或药效消除再开车上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