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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02期红豆红豆头条



尹学芸短篇小说二题

尹学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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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学芸,女,出生于年3月。天津市作家协会文学院签约作家,已发表各类文学作品多万字。曾获首届梁斌文学奖、孙犁散文奖、林语堂文学奖和人民文学杂志社颁发的全国文学作品大赛创作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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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情公寓

我去单位跟领导请假。我的单位是清水衙门。我是这座清水衙门的中层干部,女干部。我说明天去北京有点事,但没说什么事。领导的屋里刚好有人,他拧着眉头说,又请假,你是不是对单位有想法,要炒我们的鱿鱼?我无声地笑了笑,就从领导的房间里退了出来。机关坐了这些年,我知道领导的那些话,哪些话当真,哪些话可以不当真。我走到楼梯口,领导追了出来。他说你得跟我说句实话,你去北京到底有什么事。我想都没想,随便说,看牙。他愣了一下,企图看清我的嘴,无奈我的嘴抿得非常之紧。他诚恳地告诉我,在他住的地方东边有个小胡同,胡同里有个牙医妙手回春,医院都没办法治好他老伴的牙,最后是在那儿看好的。我又笑了笑。领导压低声音说,我只是给你提个建议,你有权利去北京看牙——只是,你的假请得稍微勤了点,这样下去我对其他人不好交代。

我又笑了。我知道他话里话外都是什么意思。那些意思很丰富,丰富得可以探究到许多隐晦或隐秘。他无非是想告诉我,你的事我替你担着责任呢。本领导对你不错,你可得知恩图报。领导年青的时候就是第三梯队的后备干部,一辈子都在“死亡”线上挣扎。那道“死亡线”,就是通往金字塔的阶梯。两年前他还做着这个梦,他对下属不好,如今他对下属好了,证明他不做那个梦了。我没有必要表现出我洞悉了那些丰富的潜台词,我装作什么也没听出来,转身走了。领导追问要不要报销差旅费,我回过头来告诉他,不必了。

我回家打点东西。关于带不带一套备用的衣服,我始终拿不定主意。包里已经被必带的东西塞满了,睡衣、护肤用品、洗漱用具、折叠伞、水杯,一支笔和一个笔记本,还有一本书,哪个都比一套衣服重要。但六年前我不会这样想。那时我哪怕出去一天也会为自己准备两套衣服,也不管行程多么烦琐。而现在,我连两天准备一套衣服的心情都没有了。只是眼下是夏季,备一套衣服是必须的,可多带一套衣服就要多提一个包……我踌躇了半天,到底还是没能下决心。虽然上了车以后我就开始后悔,因为车内热得像在笼屉里蒸鸭子。

我坐在最后一排座位上,靠窗。我喜欢这个位置,我能看见所有的人,可极少有人能看见我。我买了两份报纸,一份晨报,一份晚报。我用晚报来挡车窗玻璃,免得日头灼烤。晨报摊在膝盖上,还没怎么看,汗就下来了。我只得把报纸收起来当扇子用。汽车摇摇晃晃往北京方向走,我闭着眼睛数路段,三河是一段,燕郊是一段,大厂是一段,通州是一段。到了通州就有盼头了。我盲目地摇动着手中的报纸,妄想把暑热和烦躁以及四周不洁的气味驱散掉。

“咚”的一声,我的肩头被撞了一下,随后又有东西沉沉地落在了上面。我不用看也知道,是和我同座位的那个女孩。她睡着了。一开始她曾与我保持着距离,可随着车子的颠簸,她的整个身体滑了过来,滑向了我。我极力朝里避让,她则像膏药样地粘住了我。涎水流过多肉的下巴,黏糊糊地蹭到了我的肩膀上。

她的头发超短,挺硬,枯黄。她把涎水蹭到我的肩膀上时,头发还像刷子一样在我的皮肤上扫来扫去。我穿的是一件无袖彩棉衬衣,我的皮肉直接承载着她的涎水和头发。她的圆圆的鼻子头偶尔抽动一下,能吹出我的鸡皮疙瘩。

毋庸讳言,我不喜欢这个女孩。我在车子上坐稳后,她才从窄窄的过道里挤过来。所有人的眼球,都被她的穿着吸引了。她穿着两件宽的牛仔短裙,从裙边往下,垂了一圈塑料珠子。那些珠子只是纯粹的装饰,眼睛稍微往上探究一下,就能看见大腿内侧的粉红内裤。她的上身则穿着巴掌宽的牛仔胸衣,两根细细的带子穿肩而过,在后背打了一个十字结。女孩浑身都圆鼓鼓的,哪里哪里都喷薄欲出。小腿,手臂,肩膀,两腮,都把黧黑的皮肤撑出了隐隐的纹络。当然还有那对饱满的乳,我不止一次地担心它们会像狡兔一样从里面跳出来。买车票时,她的两个手指插进胸衣的内侧,捏出来一张脏乎乎的伍拾元纸币,胸衣有些歪扭,她只简单地往上提了提。找回的零钱塞回去,脖子上挂着的手机响了。她用不耐烦的声音说:“……我都在路上了……我知道啦……讨厌!”“讨厌”这两个字,是她挂机以后说的,她正好侧了侧身,对着我的耳朵。她的声音里还有一股奶腔,是她的口齿不清造成的。

我没有理由用自己的肩头给她当枕头。车厢里有蚊子,还有苍蝇,还有污糟的气味和难耐的暑热。它们都像长了翅膀一样嘤嘤乱飞。我一直不想让自己的心情恶劣。我躲闪,或者把她的头掀开。女孩的脖子像安着转轴一样东撞西撞,最后总能撞到我身上。我忍不了了!我想把她扔到车窗外边去!她怎么可以这样为所欲为!我用一根指头顶住了她的肩膀,同时低声喝了句:“你醒醒!”

女孩倏然睁开了猩红的眼睛,眼神里闪过一丝惊慌。

女孩首先去摸挂在脖子上的手机,确信手机还安全地挂在那里,然后懵懂地问我:“咋啦?”

我没理她。

女孩扭动了一下腰身,头向右边侧去,眼睛沉沉地闭上了。可没过两分钟,她的头又转了过来,砸在了我的肩膀上。

接下来的行程,我的心情糟糕得无以复加,我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个女孩。她的涎水,她的刷子似的短发,与我有什么相干呢?我有点后悔就这样轻易跑出来。我想我最起码应该与他通个电话,告知他我要来北京。可告知他会如何呢?我有点不敢想。今天是我们相识六周年纪念日,前五年的今天,我们都要在哪里聚一聚。我这里,他那里。或者我们中间的任意一个地方。但今年,他已经许久没有消息了。我有一点点悲哀,觉出一点点宿命。我拍死了两只蚊子,两只蚊子的肚子里都灌满了不知是谁的血。我对蚊子说,不是我想拍死你,是你命该如此。车厢如此之大,你吃饱了没事怎么单单就飞到我这里呢?再看肩头上的这个女孩,就想我今天出门儿活该遇到她,活该用我的肩膀给她当枕头。我不给她当枕头,她又枕哪个呢?我在女孩的左边。女孩的右边坐着个五十几岁的男人,一路都在装睡。他以为没人注意他,车子每一次颠簸,他都趁机朝这边挪动。他在皮包的掩护下,一只手偷偷在摸女孩的大腿。我盯死了那只手看,男人的手才像长了眼睛,弯了回去。男人若无其事地看看我,好像在告诉我,那只手的行为与他本人无干。

我不动声色,但脸上挂了一丝冷笑。男人被我脸上的冷笑蜇了一下,自觉把屁股往外移了移。

车过三河,我才有心情研究这个女孩。车窗外的景物千篇一律,树木和庄稼都无精打采。天地一片浊黄,像被厚重的烟尘笼罩着。女孩则睡得更加香甜,她扭动了一下身子,我忽然发现她的脖颈周围有许多抓痕,那些抓痕触目惊心,有的已经结痂了,白森森的;有的则深入到了肉里,像马蜂蜇的一样,赤红一片。那些抓痕决不是一次形成的,有着新旧的程度,很明显。从脖颈到我能看见的半个后背都被指甲剜遍了。我的心哆嗦了一下,又哆嗦了一下,那些指甲痕差一点赚出了我的眼泪。我知道这个女孩是我的同乡,从她打手机时简短说的两句话,我听出了她的口音。接下来的行程,我像个好心肠的母鸡一心一意地守着她。看着她睡得踏实的模样,我竟然有了一丝欣慰。我想我多亏今天出门了,她多亏遇到了我,否则她把自己的头,枕到哪里呢?我轻轻摇动着报纸给女孩扇风,想着她从哪来、到哪去,有过怎样的经历。她顶多不过二十岁,却已经有了人生历练的模样。那种历练,很让人心疼。

女孩到底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一路睡到北京,车上了通州高速以后,她被一个急刹车弄醒了。她又习惯地先去摸手机,感觉手机安全地挂在脖子上,才把手臂努力向上伸,长长地打了一个哈欠。我也活动了一下酸麻的肩膀,与女孩搭讪说:“你睡了一路,我给你当了一路枕头。”女孩则像面对熟人说话那样,一点也没客气:“我整整一宿没睡觉。真困啊。”我问她为什么一宿不睡觉,女孩说,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,一直喝到凌晨四点,然后又去唱歌,然后又去游泳。女孩的语气绵软,口齿稍微有一点问题,这让我觉得她好小。我问她多大,她说二十一岁。问她家住哪里,女孩说的那个村庄,我下乡去过。只有二十几户人家,在一个山环里。我知道那个山村民风淳朴,问她会不会穿着这身衣服回家去。女孩咧开嘴笑了笑,说:“不会,我妈会把我打死的,我逃都逃不掉。”女孩告诉我,从家里穿出来的衣服,都放在县城的小姐妹那里,什么时候回家,再去那里换。我问她到北京去做什么,女孩说,去看一个朋友。是在网上认识的,三个多月了。因为谈得投机,就彼此留了联系方式。“他让我有时间去找他玩。”女孩害羞样缩了一下肩膀,“他说也许能帮我找到一份工作。我还是第一次去北京,也不知道北京的路好不好找。”

她连一个包也没带。她就是这样带着她自己上路的,还有脖子上的那部手机。我猜,除了手机的固有价值,女孩的全部梦想也在里边。所以她每次醒来,总是习惯性地先摸手机。有了手机,她才有依靠。

我没有资格评判她的穿着,可还是忍不住问:“你喜欢身上的这套衣服?”

女孩点了点头,随后又孩子气地缩了一下肩膀,反问我:“你不喜欢?”

以后的话,都是女孩一个人说。她说她们家里只有姐妹两个,父母只知道每天上山干活,姐姐也是一样。他们从不出山,也反对她到山外来。可是她从小就向往城里的生活,将来说什么也要在城市里面站住脚。女孩还说了她谈的两个对象,第一个是同学,第二个是当兵的,最后都没有谈成,是因为他们都不认同她的志向。还说她打过的几份工,冷饮店、网吧、按摩店,各有各的不同,但相同的是老板,都黑心。还说起了形形色色的男人,有的人古怪得厉害,专门舔小姐的脚丫子。女孩爱用她肥厚的小巴掌拍我的腿,说你没见过那种男人吧,玩牌能玩三天三夜,不吃不喝不睡。他们自己不吃不喝不睡,也让陪他们的人不吃不喝不睡。你猜三天三夜后出来那些人什么样?我没有猜。女孩说话的时候,我一直侧着脸,眼睛看着窗外。我分明在听女孩说的话,一个字都没有放过。可我又分明在走神儿。我承认我有些不愿意看她,她和我一样,是来北京见人的。不同的是,这条路她是第一次跑,而我已经跑了不知多少次了。

女孩旁若无人地笑了笑,说:“他们有一个人,喝醉了酒居然追着管我叫妈,他都四十多了。”

“笑死我了。”女孩兀自笑弯了腰。

“北京快到了。”我不忍再听,打断了她的话。

女孩张皇地欠身往车窗外面看,我又看见了女孩背上的抓痕,再不问就没机会了。我故意歪着身子打量她,像偶然发现的样子说,怎么回事,你的背上怎么有那么多伤疤?我以为女孩会难堪,可女孩没有。她乐观地笑了笑,说打架打的。第一次,第二次,第三次。她在哪里打工都有人欺负她。“以为我是山里人,好欺负。干活、花钱的事让我去,别的好事谁都不告诉我。”她忿忿地说,“打架的时候开始我也不敢下手,觉得自己是山里出来的,别人欺负就欺负吧。可越是这样他们越欺负你,而且欺负得没完没了。从那时我就开始养指甲,可我的指甲总也长不长,还没长长呢,就劈了。”她把那只肥厚的小手举给我看,她的指甲圆圆的,秃秃的,边缘地带朝里弯,果然不像能养起来的样子。女孩又说:“后来我发现牙齿比指甲好使。开始还不敢用劲儿,可一想到那些人欺负我,我咬死他们的心都有。每次打架我都不吃亏。”女孩得意地说。她得意的时候眼睛眯得小小的,睫毛厚密得像一排小刷子。两排小白牙龇了出来,白森森的,像一匹刚吃饱肚子的怪兽。我看着女孩,突然想朝她笑一下,我这一路都没有朝她笑一下。可没有时间了。汽车已经进站,车上的人纷纷站起来整理自己的东西。女孩没等车停稳,就蹿到前边去了。她是第一次来北京,北京之于她,也不知意味着什么。

北京是所有人的北京。我忽然想起了几年前一段相声里的这句话。

大巴摇摇晃晃地驶出了北京车站,怎么那么巧?我坐的刚好是来时的那辆车。是的,我从北京回来了,唯一庆幸的,是没带衣服的想法对了。发生了什么,我不想说。这就是宿命,我的,也是车的。只是我知道车不知道而已。我一个人坐在商场门口哭了很长时间,哭够了,我给自己买了件小西服,顺便穿着回来了。在这之前,我去了那家旅店,旅店的身后是一家宾馆,隐藏在巷子深处,那里曾经有我许多甜蜜的回忆。如今,那些回忆都成了猪肝色,散发着一种奇怪的腥气。每年的今天都有人在那里等我,今年不同了。我的座位,刚好是来时的座位。这是归程了。我想,怎么不是来路呢?我从包里拿出了那把伞,天堂伞。藕荷色,镶嵌着一圈流苏。去年的今天我在那家商场看见它的时候正被人张开着,在空中旋转。百合花的神韵具体到一柄伞上,居然也是灵气十足。他掏钱买下了。从商场出来,阳光已经黯淡了,可我还是把伞举在头顶,走得兴高采烈。他是喜欢百合花的人,因为他母亲喜欢。我在某个晚上把花瓶里的黄玫瑰换成了香水百合。他一看就喜欢得不得了。这是一枝永远也不会枯萎的花,我在网上对他说。不落尘埃,露珠璀璨。就像我们的爱情,他说。如果爱情公寓不破产,我们就在这里相爱一万年。

我说:“就像我送你的那块石头,海枯石都不会烂。”转念一想,我又说,“要是爱情公寓破产了呢?”

我从来不会想。去年的今天还不会想。我酸涩地笑,知道生活没有假设,网络也没有。我一点也没想到我的来路和归程要乘同一辆车。如果想得到,这辆车也许不会等我。这就是生活,我想。粗粝的表层底下蕴涵着绵厚的想象和未知,就如同我的北京之行只是个黑色的幽默。

车子上了高速,我把伞从车窗丢了出去。外面刚好起风,热风。伞在风沙中居然把自己打开了,大朵的百合花在空中扶扶摇摇,像脱离了伞的骨架,降到了远处的麦田里。邻座的男孩子双腿跪在座位上,面朝车窗刚好看到了这一幕。他对妈妈惊叫着说:花,花。

所有听见孩子声音的人都拧过身子朝外看。车在朝前走,伞在朝后飘。

我沉沉地把眼睛闭上了。我渴望睡上一觉。孩子的妈妈与孩子的爸爸探讨医药费的事,一个疗程多少钱,两个疗程多少钱,全年下来多少钱。他们又算两个人的工资,你多少,我多少。加在一起,却不够半年的医疗费。看来还得想别的法子。孩子的妈妈说,就是倾家荡产,也要把小玉的病治好。很显然他们说的是身边的这个男孩子,有四五岁,在座位上爬上爬下。我看了男孩子一眼,觉得他够健康,没看出哪里不对劲儿。旁边有人问孩子得了什么病,孩子的妈妈说,要说病,也没什么病,他就是打生下来就不会笑,他的面部神经麻痹。

所有人的眼睛,一起看那个不会笑的男孩,不会笑的人是特殊的,就像会笑的人感觉不到自己不特殊一样。不会笑也要被当作一种病去治,这让许多人没想到。小玉是一张圆乎脸,眉毛很淡,眼睛细长。别人看他的时候,他也睁大眼睛看别人。仿佛他的眼睛是照相机,不睁大就不能把人看完整。他的眼睛被僵硬的皮肤牵扯得变了形,嘴角也往下耷拉,两道白色的印记一直垂到了下颚底下,一看就是口水流得太多了。

孩子的爸爸,是一个腼腆的年青人,顶多二十五岁。妻子跟他算医疗费的时候,他经常很长时间不吭声。他的面孔有些苍黑,也许是因为阴郁,他经常很烦地扯一下小玉,怪他太淘气。

这个三口之家,妻子是个主事的人。

车子在出了京城以后停了一下,上来了一个孕妇。孕妇一手扶着腰,一手托着后背,肚子先于人晃入了车内。车里的人都情不自禁地笑。别人还在赏心悦目的时候,已经有人起来让座了。是一个小个子中年人,有三十五岁,穿着老头衫和肥大的短裤。他哈着腰朝车尾方向走,挤过男孩子的爸爸妈妈,坐在了靠车窗的位置上。

坐过大巴的人都知道,车尾的一排座位是通长的。也就是说,这个做好事的人,最终选择我们这排座位坐下了。这样我们这排座位共坐了五个人,依次是我、男孩子、男孩子的爸爸妈妈和那个中年人。也就是说,男孩子年青的妈妈与中年人挨得最近。这本来没什么,谁知他们进行了如下对话:

女:你去哪?

男:某某县城(就是我们家乡)。

女:你在哪工作?

男:某某公安局。

女的“啊”地叫了一声,一下吸引了周围人的眼睛。女人说话时高门大嗓,声音能传到驾驶员那儿去。她说你是不是上网?你是不是网友?我的网名叫小鸽子,你有没有印象?

男的起初有些愣,但很快就开始顺水推舟。他热烈地说:我想起来了!我是跟一个叫小鸽子的人聊过天,怎么,那个人是你?我们真是有缘啊,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了!

女人连忙介绍自己的丈夫,说他也是网友,真名叫陈军,网上的名字叫独步天下。又把小玉拽过去,让他喊大大,还威胁说,你要是再淘气,大大是警察。又张扬地说,你一过来我就看着面熟,我的网友中就一个人在某某公安局,没想到这么巧,今天在这里碰上了。

男人附和说,真没想到这么巧。本来我今天不想出差,嫌天气热。可领导非让我出来不可,说案子急。碰到你们,我出来就对了。

男人爽快地扔过来一盒烟,是红旗渠。陈军嘴上说着不好意思,还是麻利地把烟装了起来。男人解释说,他刚从河南办案回来,河南人都抽这种烟。又说河南的案子怎么不好办,他们去了三个人,却抓了四个人回来。

男人又谈起自己的此次行程,是为了一个刑事案件,需要当地公安机关协助。如果有可能,还要安排人卧底。说到案情,男人把声音放小了,俩人把头凑到一起,叽咕了好长时间。后来他又把声音放了出来,说跟哪个局长熟,跟哪个局长是拍肩膀的兄弟,惹得女人一迭声地说,以后我们有事就找你,你带名片了吗?

男人说,我们有网,名片没用。

他们热烈的谈话持续了整整一路,惹得半个车厢的人都回头看他们。那些眼睛一双一双无一例外地落在了我的眼睛里,我读出了暧昧、不屑、幸灾乐祸或匪夷所思。无论别人的眼神什么样,都不影响他们旁若无人。后来在县城的边缘地带他们一同下了车,女人和男人走在前边,陈军抱着儿子跟在后面。那个叫小玉的男孩子已经睡着了,半个脸抵在父亲的肩膀上,一点也不像不会笑的。

大巴的车门一关上,车厢里沸腾了。一个小伙子首先站了起来,说那个女的是个雏儿,她上警察的当了。有人鄙夷说,那个人会是警察?有个女孩尖声说,他一定是个骗子!这些人一看都是常泡网的人,能分析出两个人谈话中的种种破绽。然后他们又推测下边发生的故事,小伙子说,这个假冒警察一定跟人家去了家里,骗吃骗喝骗睡,临走说不定还掠一把。当然也有可能就在附近的宾馆开房,在男人的眼皮底下,欺负那个女人。还有可能变成一宗刑事案件,明天一大早,某某地方发现一具女尸。小伙子炫耀地朝大家挥了下手,说到那时候公安局肯定会找这辆车,找我们,我们都是目击证人。旁边有人见不得他得意,讥讽说,你是警察穿了便装吧?那个孕妇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,她踉跄了一下,肚子推土机一样朝向车厢的人。她气愤地说,你们别这样糟蹋好人,他是活雷锋!有几个声音尖锐地笑,但也有人说孕妇说得对。小伙子说,你别以为给你让个座他就是好人,他是好人就不会给你让座了。什么年代了,都!

孕妇气咻咻地喊停车,大家以为她在赌气,原来她到站了。

但孕妇的背影有了意味,她扶着车门一点一点下去,仿佛是被人气走的。车厢里出现了短暂的安静,让人感受到了某种压力。就好像,孕妇不是一个人,而是两个人。两个人的力量合起来,就形成了某种气场。那种气场足够强大,足够震慑。小伙子却不甘心,他发现了角落里的我,朝我喊,那位大姐。我看向他。小伙子说,一看大姐就是见过世面的人,照你看,那小个子是骗子还是公安局的?车厢里的人都把头转了过来,前面甚至有人站起来抻长脖子朝后看。突然变成焦点让我有点不适应。小伙子殷殷望向我,仿佛他的结论正确与否有赖于我的一锤定音,或者,他肯定我会赞同他的看法,所以需要我的舆论支持。从心里说,我承认他说的有道理,但我不打算支持他。我一直处在灭顶之灾中,支持他不符合我此刻的心情。我口气清淡地说,我认识那个小个子,他的确是公安局的。

大家“哗”地笑了。有人撸了一下小伙子的后脑勺。

我的侧面坐着一个面相老成的男人,很显然他对网络一无所知,无论别人说什么,他都盯着人家咧着嘴笑,那模样像是儿童在看卡通片。后来不知为什么,他把目光转向我,有些讨好地朝我笑了好几次,终于试探地问了句:“网,到底是一个啥东西呢?”

不等我回答,他又说:“就像……渔网?”

我心里一动,想到了网里活蹦乱跳的鱼,感叹地说:“你说得还真形象。”

站在同其他年的最后一天的门槛,我忽然发现这一年的所有日子都不知道怎么过来的。那种心慌的感觉突如其来,仿佛只是一步就迈过了三百六十五个昼夜。我在记忆里一天一天地翻检着岁月,哪个日子都没有留下痕迹,我为此感到恐慌。有一天,我在大街上被一个女孩拽住了,她说你还记得我吗?她穿了一套小款的牛仔衣服,全身鼓胀得像充了气一样。我那天心情糟糕,事实上,我没有哪天心情不糟糕。我烦躁地说我不认识你。女孩夸张地叫了起来,说夏天的时候去北京,你的肩膀给我当了一路枕头,怎么,这么快就忘了?

我突然眼前一亮,连连点头说:“对,对。”我打量着女孩,奇怪她怎么会完好无损。她怎么会完好无损呢?颈上又多了新疤么?我特别想翻下她的衣领看一看,好不容易才忍下了。显然她多添了衣服,至少三层。女孩说:“后来我一直想问问你,去那个旅店干什么。我是看着你进来的,又是看着你出去的。我喊了你,你没听见。我再看见你,是在商场外边的冷饮摊旁。你换了新衣服,就像变戏法一样,进去时是一个人,出来时是另外一个人,举着一把太阳伞。”

我有点恍惚,我不敢相信女孩说的话,我遗忘在记忆深处的东西,果真曾被她看个满眼么?她苹果一样饱满的脸,被风吹成了紫茄子,两道文过的眉毛也被风刮得翻飞起来。她孩子样缩了一下肩膀,有几分羞怯地说:“起初我还以为你是来找我呢,我心里说,难道你是公安局的,在跟踪我?后来看见你从旅店门前的路一直朝里走,我才放了心,那时你还穿着旧衣服。如果你晚走一点,就看见热闹了。”我问什么热闹,女孩说:“一个房客把旅店的东西砸了,后来来了不少警察,把他弄到精神病院去了。听那里的人说,他是写电视剧的。”

我想起了那辆大巴车,以及车上演绎的所有故事。大巴有去有回,一直在路上。每个人的生活都以自己特有的模式在继续,终点固定,线路固定,但就是要左突右撞……与那辆大巴重合只是机缘,更多的时候,我们不是上了这辆车就是上了那辆车。也许,我们贪恋的只是路上的风景。只是,有些风景……也伤人啊。

得承认我是越来越不宽容了。我时常觉得自己的那颗心硬出了边缘,见了棱棱角角的东西就想碰一碰,看到底谁碰得过谁。这种感觉也就最近一年才有,最近这一年,我的生活有了一些变故,那些变故让我的心里起了化学反应。

是的,你不会知道,又要到我的本命年了。每一个本命年都是我的坎儿,我必须得迈过那道坎。否则,我就死在这边了。

一步之遥

她从C城到一趟G城,不是一件轻易的事,要下很久的决心,要做很多细密的工作。之前,她就跟丈夫吹风说,本月15日我要去G城办点事。丈夫问她去办什么事,她说还能有什么事,业务上有一些事情要去求人。她工作的科研院所人浮于事,每到评定职称时,都会形成一种狼多肉少的血腥场面。她是淡定的人,从来也没有参与过厮杀。但不能由此认定她对职称问题漠不关心——那必定是与工资挂钩的。她这个年龄的女人,事业、家庭种种都到了按部就班的阶段,没了啥额外的想头,也只有职称问题还值得惦记一下。

丈夫是知道这些的。当然也知道她外表的淡定其实是一种无奈。她有事情从来也不肯说出来,充其量也就透露那么一两分。比如这次去G城,她只肯说业务两个字,只字不提职称。可研究所有所长有主任,单位的业务是轮不到她去G城求人的。

本着对老婆负责的精神,丈夫说,你去,我跟你去。

她正对着镜子打理鬈发,一抹阳光斜斜地从她的肩头切过来,映到了对面的梳妆镜上。她看到头顶上分开的部位长出了许多细密的头发,这是整个夏天脱发脱出来的。这些头发给了她欣喜,原本,她还以为那些掉了头发的地方再也长不出来了呢。

她扒着头发喊丈夫过来,丈夫只潦草地朝她的头顶看了一眼,他还惦记着去G城的事。说自己去一可以当司机,二可以在关键时候给人陪陪酒,三还可以给她做个伴。她莞尔笑了笑,说这次有同事一起去G城。丈夫“哦”了一声,没再说什么,抬眼看了日历,离15日还有好几天的距离呢。

事实是去G城的只有她一个人。她跟单位请了假,人浮于事的地方,请假是不需要寻找什么特别的理由的,只说家里有些事。单位领导才懒得管你家里有些什么事呢!她在14日这天把一切都安排妥帖,15日一大早,悄悄去了长途汽车站,坐上了通往G城的公共汽车。

的士沿一条宽阔的街道在G城穿行,窗外的风景扑面而至。G城她是熟悉的,四年大学就是在G城读的,她曾宣称逛过G城的所有胡同。算起来这该是15年前的事了。15年后的今天,G城已经有原来的两个大了,从东城到西城,的士整整走了两个小时。所有她曾经熟悉的景物,都荡然无存了。她眯着眼睛看着车窗外,心底的喜悦却从嘴角情不自禁地漾了上来。此刻,她确定自己是个坏女人——其实她早已经变坏了,自从一年前在飞机上认识他,她就开始了魂牵梦萦的日子。他们每天都发短信和打电话,QQ聊天,或写电子邮件。现代通讯的便捷,给情感泛滥提供了很多方便,只要想起对方,对方就在自己的指尖上。只需一两分钟的时间,滚烫的声音,或者火辣辣的文字,就会从天而降,润彻肺腑。那种秘不示人的愉悦和幸福,比童话都美。他们也曾慨叹处在这样好的时代不谈场恋爱真是对不住自己啊,他们都庆幸在还不算老的时候找到了对方,他们不是偷情的男女,他们管这种情感叫爱情。

爱情是没有对错的。他这样认为,然后说服她也这样认为。

想一想,在一万米的高空上,他们恰好坐在一排座位上,随手从包里拿出来的一本书,都是台湾远景出版事业公司的《百年孤独》。她对在法国工作的弟弟说,我拿你一本书哦,留着路上解闷。弟弟正在厨房给她做煎蛋,随口说,除了成人杂志,其余你随便拿。她选中《百年孤独》是因为上大学的时候就看过其他中译本,这本带有绿色条纹的台湾版本让她很喜欢。而他则是把这本书随时带在身边催眠的,有两年了,还一直没看完。

他们彼此相视一笑的情景韵味深长。他问她去法国因为什么事。她说弟弟找了个法国姑娘,她代表父母先过去看一看,然后弟弟就可以结婚了。而不等她提问,他便告诉她,自己的孩子在法国读书,夫人在那里陪读。夫人是海峡对岸的人。

那种情愫是怎么一点一滴长出来的,事后她自己也想不明白。她只记得他的眼神,从开始的对视,到后来的逃离,都有了惊心动魄的味道。是她自己逃离。就像面对着火山的熔岩,不逃离顷刻就化为灰烬。这让这架航班都充满了甜蜜和忧伤。

她到楼下才给他打电话。这个时候正是上午的十点钟,阳光透过斑驳的枝叶晒暖了G城人民路25号这所普通的院落。她站在楼下仰望着这座银灰色的办公楼,他就在这座办公楼的室。她没来过,但她知道。有关他的许多情况她都知道。昨晚她以局外人的口吻对他说,有一个大学同学今天要来找他办点事,如果可能的话,中午一起吃个便饭。他问,你也一起来?她说,怎么可能,我要上班呢……别紧张,不是很大的事。她用QQ的聊天表情发过一张笑脸。他说没问题,很大的事也没问题,只要是我能够办到的。她又叮嘱,你别安排别的事啊!他说,行!他问她的大学同学叫什么名字,是男是女。她含混说,现在还不告诉你,到时你就知道了。

到时?他说。

到时。她说。

电话里是一段老柴的钢琴曲《六月船歌》,不是专门为她设置的,但她喜欢.。她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要选择《六月船歌》做铃音,他说那种带水声的音乐能让人特别放松,这样所有等他电话的人就不会焦灼。他喜欢把一切细节都做得完美。她静静地听着,知道他为接她的电话要躲开人,要处理掉手边紧急的事,然后把自己安顿舒服,才会出现那一声“喂”。台词都是设想好了的,问他在哪,在干什么。他必也要这样问,她会开玩笑地答,我就在你楼下啊!他哪里会信?他邀请她很多次,她一次都没来过。甚至,她曾从他的窗下路过,看到了他的车,她都忍住了不主动联系他。她是个保守的女人,总有自己设定的原则和底线,并且不准备逾越。都是他辛辛苦苦一次一次往C城跑,有时候时间紧急,他跑四个小时的路只为了两个小时的团聚。他很忙,这两个小时还要接听无数个电话。她不解,不能关上手机么?他拍拍她的后脑勺,说男人的事你不懂,他的手机是不能关的,他是单位的一把手,关掉会被人认为有天塌的事情发生了。

《六月船歌》接近尾声的时候她准备挂掉电话了。她知道他一定是不方便接听,或者,去洗手间了,手机没带在身上。这种事情过去曾经出现过。他的肠胃不好,有时需要频繁去厕所。他曾经有手机掉到便池里,所以打那儿以后他一直很谨慎。就在她七想八想的时候,她的手腕被人钳住了,她甚至来不及看清他的脸,就被他扯进了电梯间,然后,又被他堵住了嘴。陌生的环境让她很不坦然,她一个劲地想挣脱,想知道他怎么发现她就在楼下。可他的双臂把她箍得紧紧的,她的一句“生日快乐”只说出了两个字,后两个字就被他咬掉了。

是的,今天是他的生日。她从很多天前就计划着这一天,给他一个惊喜。他经常国内国外到处跑,没有什么东西是他能看入眼的,所以她是空着手来的。她把自己当作了最好的生日礼物,送给他。两个人坐到沙发上,竟长时间地沉默了。他们每次相见都是匆匆的,都不像眼下这样可以正襟危坐。他看着她,她也看着他。脸上忽地就都漾出了暖意,那是一种桃色的暖,有些甜蜜,有些水汽。还是他先打破沉默,说,相对无言了?她挪动了一下坐得僵硬了的身子,不好意思地说,怎么知道我来?他开心地笑了,说你告诉我有同学来,既不说姓甚名谁,又不说是男是女,有这样求人办事的么?我一猜就知道这个人不是别人,就是你。她吃惊地说,你早就猜到了?他点了点头。那一刻她特别难为情,娇羞的样子让他有些蠢蠢欲动。他小声说,我想坐得离你近一些。不等她回答,他就绕到了门口那边的沙发上,轻轻摁下了门锁上的保险。

她说,这怎么行?这是办公室啊!

他只是笑,甚至来不及说什么。

她的脑子里,便出现了那片青纱帐,是从法国回来以后他们的第一次。他佯装路过C城,给她打了电话。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很亲密了,一天没有对方的消息,都会魂不守舍。可毕竟还没有身体上的接触,他们在会面时还是很矜持。她先请他吃了饭,然后去看一座唐代寺院。寺院规模很小,也很破败,这让她觉得难为情,仿佛寺院的规模小和模样破败都是她的责任。她脸上有了对寺庙的厌恶,嘴里却拼命介绍寺庙的历史和人文典故,让他觉得不忍。他说,他向来对这些名叫名胜古迹的东西不感兴趣,他更喜欢大自然,哪怕是一块庄稼地呢!

他是想给她解围的,可她却错误地理解了他的意思。在她的感觉中,生活在G城的人都有种天生的优越感,是因为C城的人会像老鼠一样想尽办法往G城钻。G城有规模庞大的皇家寺院,那种气魄和排场远不是C城的这座小庙可比。所以她固执地以为他在表达他对C城的轻视,而自己领他到这座小庙来是自取其辱。一瞬间,她的脸孔变了三回颜色。她的面皮很薄,仿佛秋风一吹就能吹破。吹破了,就变成了青灰色,而青灰色是一种底子,有一种灰绿的颜色从底子里映了出来。她移了下身子,把自己置身在阳光下,他才发现,她清白色的皮肤实在是不能站在那棵柏树下,如果柏树的暗影再被风吹到她的脸上,用一句网络流行的话来说,她就死定了。

这个时候是午后的两点钟。秋天的太阳干燥地洗劫了这座小破庙,和破庙里面的他和她。与他在G城的时候不一样,他们既没有亲密的感觉,也没有亲密的愿望。他们甚至都还没拉过手。只是一个在尽地主之谊,一个在客随主便。她都有了穷途末路的感觉。假如他再不提出走的话,她都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些什么了。他没说留宿,她当然既不能问也不能提。与G城相比,C城就是一座大些的村庄。大些的村庄有什么好看的或好留的呢?她甚至用几分冷眼在打量他,他对破庙的态度伤了她的自尊。庙尽管破,还是让这座大些的“村庄”有了历史和人文底蕴,C城为有这座破庙而自豪。她很想告诉他,这座破庙其实是有不同凡响之处的,后面有塔,塔下有地宫,地宫里有一件宝贝叫翡翠蟾蜍,能顺着一个鎏金坡爬上爬下——当然这里面有玄机——可很多人来这个破庙就是为了蟾蜍,而不是要看菩萨。

她快意而恶意地不准备告诉他这个了。既然你什么都不想看,那就快滚吧!她微笑着在心里说。

出了寺庙随便拐上一条路,十几分钟都能到达高速口。她嘴里对他这样介绍。口气是在炫耀交通的便利,但话里有话。

他“哦哦哦”地连声应,却没有听懂她在说些什么。他若有所思地回头看了看,网上或空间的那种思恋也没能被他带到现实中来。他可以就这样走了,虽然有一点遗憾,但却是清风明月的感觉。他看着她的神情越来越拘谨和黯淡,搞不明白她都在想些什么。她的一根头发粘在了衣领上,他伸手给她摘了下来。她可笑地摆动着脑袋拒绝,就像他冒犯了她一样。他尴尬地收回了手,突然说,我去下洗手间,单位还有事,我得赶回去了。好吗?

他探寻地征求她的意见,就好像她曾经挽留过他一样。

可当他转过身去,她却扯住了他的袖肘,为难地说,你还是别去了。他问为什么,她起初还不肯说,可不肯说她就要担着某种嫌疑。她总不能剥夺他天然的权利啊。可那个叫洗手间的地方,她是知道的,其实就是一间土厕,里面的内容无法形容。她那一刻的抻扯,真不是因为虚荣,而是不愿意让他看到那么肮脏的场景——因为连她自己都不愿意看到。

他作恍然大悟状,朝她挤了下眼睛,充分理解了她的好意。他勇敢地说,我不怕,我家乡的人现在都还在用土厕。他突然压低了声音,同时对她扮了个鬼脸,说我也憋不到G城啊。他的样子让她笑出了声,也让她在这一瞬间变得心底轻松脑筋活络。她说,你不是想看庄稼吗?也就三五分钟的事。她这话是暗含着一层意思的,他却马上意会了。他们说走就走,脚步都有些急。其实她也在憋尿,她尤其不愿意去那间土厕,会三天没有食欲。车子风驰电掣地出城而去。一下子就跑出去十几里,路两边的青纱帐呼呼往后掠去,他们不像是在赶路,倒像是在发泄。

不用她的指引,他就找到了一条足可以进出汽车的土路,车辙里长着草。显然是播种和收获所备的专用车道。拐过一个弯儿,他把车停下了。他们同时下了车,前后左右看看,连只鸟也没有。他说,我们男左女右吧?她便把迈向左边的那只脚收了回来。蹲到壮硕的玉米地里,她总有些不踏实,疑心后面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。她从玉米地里走出来,却发现他正站在路边吸烟,看着她走过来,他拽过她的一只手攥到自己的手心里,朝玉米地的深处走去。

此刻,那些被她时常回味的句子又跳了出来,蛊惑她往波峰浪谷里行进。他说,让我看看你。他说,让我啃啃你。多美好啊!好幸福啊!我永远都没这么好过,真的。

后来他们坐到了水渠边的一块石头上,他揽着她说,跟你坐在这里,到地老天荒都不会烦。

他又说,我爱你,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。

这句话,在网上常说,但跟在耳边说起不一样。

她又流泪了,就像她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时流泪一样。她每次想到这些,眼睛直到心里都是湿润的。他为那次的玉米地写了两首诗,其中有“青纱有幸和琴瑟”“千般娇媚有我知”的句子。她不懂诗,但她喜欢他为她做的一切。烟味是她素来所讨厌的,可作为烟鬼的他,身上和口腔里的气味却都让她觉得踏实。

他问她想吃什么,她说你定。就像设计过见面时的台词一样,她对这顿午餐也有过设计。必定是两个人,安静和优雅的环境,西餐、蜡烛,玫瑰和浓得化不开的柔情蜜意。可他说,我们去吃豆花吧,G城的豆花,与C城的不一样。于是他们坐在了一个嘈杂的大厅里,说话要彼此伸长耳朵。她吃得很少,他吃得更少,吃饭成了一个不得不履行的仪式。吃完豆花出来,她已经找不到理由留在G城了。她说她要回去了,他只简单地说,好。

他的这一声好,差一点催出她的眼泪。太阳不知什么时候跳到楼房的后面去了,长长的街道上,都是巨大的暗影。他就走在她的身边,可她的心里却孤独得要命,她总想抓住些什么,为自己做些支撑。可在偌大的G城,她又能抓住什么呢?路过一家影院,新片预告正在播映《三枪拍案惊奇》,她停下脚步稍微想了想,就决定看场电影。在G城看电影,还是上大学时候的事,看过什么早忘了。可看电影本身,成了眼下最不容错过的一处风景,或者说,她终于找到了在G城延时的理由。她说出了想法,他有些迟疑,但没有反对。她客气地说,不用你陪,你去忙你的吧,我一个人就行。他显然知道这个时候不能走,主动去买了票,然后揽住了她的腰,他们一同走进了电影院。

在演员各显神通纷纷亮出绝活的时候,他们牵住了彼此的手。他的手很温暖,这让她觉得满足。银幕上演些什么,仿佛已经不重要了。她稍稍斜靠向他,这样他们谈论感受的时候,就有点像耳语。他显然是比她挑剔的,说把面店开在沙漠里,导演脑子进水了。说女人夜里睡觉不锁门,让刀客轻易进了房间。说麻子赚了那么多钱,都是鬼给的。观众笑的时候,她会用眼睛的余光去观察他的表情,他如果笑了,她心里便轻松了。他如果没笑,她就要提醒一句,有事你可以先走,不用等电影结束。他说没事儿,我陪你。

他接了一个电话,拿着手机小声“唔唔”了两声,就跑到外面去了。他去的时间有点长,那两扇门不合时宜地开合,把人吞进吐出。每一次,她都要朝那里看一眼,她的手,还是他握住时的样子,半天也没动一动。其实她都有点累了,但她舍不得动。仿佛他温暖的手掌一直覆盖着她。那扇门的亮光一闪,他终于回来了。他坐下的同时,就把她的手捉住了。这个时候,电影里的刀客正把两件杀人的物证交给麻子,他看了眼银幕,问,谁把谁杀了?

他这样问,一点也不是因为关心故事情节,而纯粹是为了她。这样烂俗的电影,他是不屑于看的,看了,也是不屑于讨论的,如果不是为了她的话。

偏偏她是懂得的。而在心里,她说,谁又喜欢看呢?

她每天下班回家,都要路过一个洗车房,都要情不自禁地停下脚步。他第二次来,正是天降大雨,他说他想去看那片青纱帐。自从他们在那片绿色里徜徉,那些庄稼缠缠绵绵都入梦了。她当然是喜欢他来的,而在心底,那片青纱帐也被她赋予了特别的含义,她一个人已经去过两次了。每一次,她都要在那个水渠边的石头上坐一坐,在他们挽着手走过的路上走一走,甚至会留意拐角处的那片草丛,曾经被滚成地毯。那又是一次了,她不想他来,她犹疑的时候让他误以为自己不受欢迎。可她说,预报有大雨,这是一个原因,还有另一个原因更重要。她顿了顿。他问那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什么,她口吃了半天才回答,她出血呢。

他长长地“哦”了一声。他听懂了她的话。

她说什么他都听得懂。

这一切都没挡住他从G城跑了来。他们挽着手在那片青纱帐里到处走,闻着雨后的清新气息,感受着曾经有过的琴瑟和谐。水珠在玉米叶子上飞溅,能打湿他们的脸颊和头发。他们的两只脚上都是泥,车轱辘上也都是泥。后来他们来到了柏油路上,像小时候一样,用树枝刮掉鞋帮上的泥,他帮她,她也帮他。然后,他们把车开到了洗车房。等候的时候,他们就并排坐在一张木板长椅上,背朝马路上的行人,她拿着一瓶水,她喝一口他喝一口,像极了一对夫妻。

但眼下他们已经失去联系好久了。自从那次她从G城回来,短信、电话、邮件、QQ全没有他的信息。而他也一样,因为她也没有给他任何信息。他们的关系,就在两相僵持中土崩瓦解了。她偶尔还会想起他,嘴里会泛出淡淡的苦涩。她不止一次这样想:如果她不去给他庆生,他们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呢?她说不准。但有一点毫无疑义,他们不会像草屋下的冰凌落在地上那样,断得如此干脆。如今,生活又像蝉翼一样透明且轻盈,有时候她也感觉到很奇怪,怎么过去就觉得没有他这日子一天也过不下去呢?

从相爱到不相爱,就一步之遥。这一点让她觉得奇怪。

晚饭以后弟弟来了电话,说他的女友吹了。弟弟的声音听上去一点也不伤感,也许因为背景中有动感音乐,她觉得有点恍惚,这让她的法国之行愈发显得不真切。可那本绿条纹的《百年孤独》会唤起她的记忆,她靠在床头,用手掌去摩挲它的封面,有时也会翻开第一页,看一看那个名叫马孔多的村庄。她吃惊地发现,她现在已经很难读完第一页了,通常是她刚读完第一段,瞌睡虫就来了。大学时读这本书的记忆已经所剩不多了,所以她一直想弄清楚那个上校奥雷连诺在书里扮演着什么角色,但一直也没能如愿。

有一天,她翻找一个电话号码时,才发现手机里储存着太多的没用信息。有的只是一个姓,有的只是单字的一个名。当时储存时图省事,肯定以为这是一个忘不掉的家伙,可时过境迁,她确实不记得那些人是谁了。她一个一个删掉了他们。忽然想起了他,他们交往了那么久,她都不知道他叫什么。

那天在飞机上,他们只交换了电话号码,后来她又知道了他的工作单位,可一直也没问过他姓甚名谁。他也没问过她。也许,他和她是谁在他们的心目中并不重要,更也许,作为有着亲密关系的人,你贵姓之类的话实在问不出口。

她删掉了这个名叫11C的人。这是那架法航飞机上他的座位号。

她不知道,在遥远的G城,他也在删掉一个人,这个人叫11B。

他删除成功以后,把手机“啪”地扔在了桌子上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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